葫蘆•社子
土地之變遷

滄海桑田話社子
•••土地的重新分配

(取自 常民文化年刊3 土地之歌 1998)

●文 王志文老師

  任何一項新的政策,必定有人反對也有人贊成,此次
「社子島地區都市開發規劃案」自然也不例外,根據台北
市政都市發展局於一九九五年公展中,所出售一本《擬定
社子島地區細部計畫案》中清楚說出引起反對的重要原因
在於開發方式的方面:

1.辦理區段徵收範圍內應留設足夠之建築土地發還地主
  。

2.公平、合理安置區內拆遷戶。

3.妥善安置計畫內具保存價值之廟宇及歷史性建築物。

  其中引起最大反對聲浪,即是「區段徵收」後發還土
地給地主的方式,其次則是拆遷戶安置的問題引起現在居
民質疑與反彈。

  首先,我們就區段徵收的土地發還作業程序來看,就
可以知道為何當地居民立場如此分明。當一百八十公頃高
保護區土地規劃完成後,住宅區與商業區均在此範圍內,
也具有較高的經濟價值,並非是原一百八十公頃土地內的
地主抽籤決定區位,而是整涸規劃案基地範圍內的地主一
起抽籤來決定,因此有可能現今土地在此高保護區的福安
里地主,規劃案開發完成後反倒抽到較沒經濟價值的普通
保護區內的土地。在「十鳥在林,不如一鳥在手」的情況
下,不用去擔憂日後的風險,他們富然反對;這些地主中
,特別是延平北路七、八、九段兩旁土地地主,現今的土
地因為靠近道路幹線旁,可以租給地下工廠搭蓋違建廠房
,並且收取較種茶收入更優厚的租金,開發案的規劃方式
,無異地把他們會生產金蛋的雞給宰殺了。

  相反的,許多久為淹水所苦的地主,因為漲退潮所攜
帶的海水鹽份,使土壤鹽化,有些甚至連最基本的農耕蔬
菜生產活勤都無法進行。這些地主當然支持開發案的規劃
方式,使得他們能有「鹹魚翻身」的一日,因而造成壁壘
分明的立場。

  其次規劃作業中,是要將地上建築物幾乎全面鏟平,
甚至連兩所公立學校,福安國中與富安國小都要配合拆遷
改建,等於是生活空間的全面改變。這其中有許多住戶是
有屋無地的違建戶,他們本身違反限建規定,在拆遷戶的
安頓中,他們無法提出合法證明,使得他們不信任市政府
的作業,怕被排除在外,因而即使陳水扁出面保證「先建
再拆的規劃原則,他們仍是不信任而反對。

  除了住戶外,很多違規的地下工廠,在投入大量資金
下,去擴建廠房更新設備,這一紙開發案,將使得他們投
資泡湯,成本無法回收;而搬遷他處,又如何在台北市區
的近郊,找尋到價位如此低廉、區位如此方便的地方呢?
因為本身是違法者,更無法奢望求償,因此反對是在所難
免。

  而原住戶按照抽籤決定,此種隨機分配的方式,必定
造成原有聚落的打散消失,人民與土地的感情又被徹底的
「洗牌」,在聚落「散庄」後,社子島堤外地區,不僅是
土地上硬體建築全面地更新,經過「洗牌」後空間重新分
配,原有的聚落情感將消失,人民拓墾土地的歷史情感也
將斷絕,其中康熙年間泉州同安縣九戶來拓墾之姓氏家族
,這種血緣聚落的特徵,也將再無蹤跡可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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